驚蟄是二十四節(jié)氣中的第三個節(jié)氣。每年3月5日或6日,太陽到達黃經(jīng)345度時 ,稱為“驚蟄”。
驚蟄的意思是天氣回暖,春雷始鳴,驚醒蟄伏于地下冬眠的昆蟲。“蟄”是藏的意思?!对铝钇呤蚣狻分姓f:“二月節(jié),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
晉代詩人陶淵明有詩曰:“促春遘時雨,始雷發(fā)東隅,眾蟄各潛駭,草木縱橫舒。”實際上,昆蟲是聽不到雷聲的,大地回春,天氣變暖才是使它們結束冬眠,“驚而出走”的原因。
我國各地春雷始鳴的時間早遲各不相同,就多年平均而言,云南南部在1月底前后即可聞雷,而北京的初雷日卻在4月下旬。“驚蟄始雷”的說法則與沿江江南地區(qū)的氣候規(guī)律互相吻合。古代將驚蟄分為三候:“一候桃始華;二候倉庚(黃鸝)鳴;三候鷹化為鳩。”描述已是進入仲春,桃花紅、梨花白,黃鶯鳴叫、燕飛來的時節(jié)。按照一般氣侯規(guī)律,驚蟄前后各地天氣已開始轉暖,雨水漸多,大部分地區(qū)都已進入了春耕。驚醒了蟄伏在泥土中冬眠的各種昆蟲的時候,此時過冬的蟲卵也要開始卵化。
由此可見驚蟄是反映自然物候現(xiàn)象的一個節(jié)氣。 也是象征著美好未來的節(ji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