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長春電子科技學院2024年度“十佳大學生”評選活動的通知
時間:2025-04-08點擊:
各學院: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fā)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學校決定開展2024年度“十佳大學生”評選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評選細則
具體評審細則按照《長春電子科技學院十佳大學生評選辦法》執(zhí)行。
三、評選程序
(一)學院推薦
學院對申請十佳大學生的候選人展開資格審查工作,本著實事求是、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每個學院推選4名以上學生參加評選。
(二)初審評選
初審環(huán)節(jié)為筆試,重點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創(chuàng)新思維、校園文化等方面。學生處依據筆試成績,按照一定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終評的候選人名單。
(三)終審評選
終審環(huán)節(jié)融合答辯、現場展示、面試等多種形式,評委根據候選人在終審環(huán)節(jié)的表現進行打分,綜合各項成績最終評選出長春電子科技學院“十佳大學生”和長春電子科技學院“十佳大學生”提名獎。
(四)名單公示
獲獎名單面向全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廣泛組織動員,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認真推薦評選。在推薦候選人的工作中,按照評選條件認真填報有關材料。
2.各學院務必于4月14日前以學院為單位提交候選人申請表和證明材料。提交材料應包含:長春電子科技學院“十佳大學生”申請表、不少于1000字的個人事跡材料、事跡材料中涉及到主要獎項的證書復印件和相關證明復印件各1份、紅底一寸照1張。
長春電子科技學院
學生工作處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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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長春電子科技學院十佳大學生申報表 |